关于两市镇胜利街24号廉租房租金标准的批复
发文单位: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:2011-12-20
县房产局:
你局《关于请求核定胜利街24号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报告》收悉。根据《湖南省廉租
住房租金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通过价格成本监审,经我局研究同意,现批复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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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市镇胜利街24号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均价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1.5元。根据该廉租住房的实际情况,具体楼层租金标准每月每平方米:负一楼为1.2元,6楼为1.4元,一楼和五楼分别为1.5元,二楼至四楼为1.6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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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租住房管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搞好管理,提供相应的服务。租金的管理使用按国家相关政策和有关规定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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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此批复后,请你局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执行,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,公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。
2011年12月20日
抄报:邵东县人民政府
抄送:邵东县建设局 , 邵东县法制办 邵东县价格监督检查局